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5年第44期)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6日                          编辑:药监稽查二处                          来源: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案件名称

辽宁百和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夫西地酸乳膏案

处罚决定文书号

辽药监(稽二)罚〔20254

被处罚企业名称

辽宁百和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45MA0YHG557L

法定代表人

李明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劣药夫西地酸乳膏,但其进货渠道合法,提供的供货单位许可文件、产品合格证明、销售票据等真实合法;产品采购与收货记录、入库检查验收记录真实完整;产品的存储、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且有真实完整的记录。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销售的药品是劣药。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所得2082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当事已于20251212日履行完毕。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2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