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5年第41期)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                          编辑:药监稽查三处                          来源:

案件名称

辽宁沛芝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夫西地酸乳膏案

处罚决定文书号

辽药监(稽三)罚〔20253

被处罚企业名称

辽宁沛芝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304765436316T

法定代表人

张执刚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劣药夫西地酸乳膏,但其进货渠道合法,提供的供货单位许可文件、产品合格证明、销售票据等真实合法;产品采购与收货记录、入库检查验收记录真实完整;产品的储存、养护、销售、使用、出库复核、运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且有真实完整的记录。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销售的药品是劣药。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所得619.26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5121日履行完毕。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2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