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5年第33期)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8日                          编辑:药监稽查十四处                          来源:

案件名称

葫芦岛市顺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四味脾胃舒颗粒假药案

处罚决定文书号

辽药监(稽十四)罚〔20253

被处罚企业名称

葫芦岛市顺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4027915934461

法定代表人

孟凡鹏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货值金额104元,违法所得2.42元。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所得2.42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5109日履行完毕。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2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