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铁岭市蓝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导光凝胶说明书内容与经备案的相关内容不一致案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辽药监(稽十一)罚〔2025〕1号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铁岭市蓝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200MA0QF0KJ5Y |
法定代表人 |
马永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生产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导光凝胶的说明书内容与经备案的相关内容不一致。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罚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 |
处罚结果 |
罚款2000元。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5年5月14日履行完毕。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5-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