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辽宁信永正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牡丹皮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辽药监(稽一)罚〔2025〕4号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辽宁信永正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24589368886C |
法定代表人 |
孙海波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销售劣药牡丹皮,货值金额650元。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警告、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
处罚结果 |
1.警告; 2.处5万元罚款。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5年4月22日履行完毕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5-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