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锦州福寿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辽药监(稽七)罚〔2024〕3号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锦州福寿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700085334797B |
法定代表人 |
于喜洋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在《营业执照》住所核准变更后三十日内未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址变更。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
处罚结果 |
罚款1万元。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4年11月06日履行完毕。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4-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