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4年第28期)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1日                          编辑:药监稽查十四处                          来源:

案件名称

葫芦岛明远魏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穴位压力刺激贴案

处罚决定文书号

辽药监(稽十四)罚〔20242

被处罚企业名称

葫芦岛明远魏氏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402MA0QD4PD8E

法定代表人

辛玉杰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的穴位压力刺激贴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没收违法生产的穴位压力刺激贴;罚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生产的穴位压力刺激贴273盒; 2.并处罚款53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41028日履行完毕。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24-10-24